新昌县镜岭镇“峰回拾玖郡”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
项目概况
业务类型: | 全过程工程咨询 | 归 属 地: | 全国 |
招 标 人: | 浙江沉浸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| 公告类别: | 招标公告 |
工程预算: | 106000万元 | 截止日期: | 2023-12-28 |
招标范围: | 工程施工过程阶段、竣工结算阶段等工程造价咨询 |
公告正文
新昌县镜岭镇“峰回拾玖郡”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人(项目业主)为 浙江沉浸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1.招标人:浙江沉浸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
2.招标代理机构: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3.工程名称:新昌县镜岭镇“峰回拾玖郡”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
4.项目地点: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新昌县镜岭镇黄岙村。
5.项目概况: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06000万元,概算工程建安费为89685万元。
6.招标工作范围:新昌县镜岭镇“峰回拾玖郡”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,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阶段、竣工结算阶段等工程造价咨询。
7.招标控制价:3318175元。
8.工 期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作完成之日为止
9.质量标准: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、标准、规范的要求。
10.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结算:按合同约定结算。最终结算以专业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基数按实调整。
11.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:
(1)企业资质要求: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,并在人员、业务技术、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。
(2)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: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(含一级,2018年7月20日发布“建人[2018]67号”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)。
(3)本项目不接受(接受或不接受)联合体投标。
12.招标文件的获取:
(1)集中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:2023年12月13日(上午9:30至11:30,下午2:00至4:00)。
(2)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: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(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)。
(3)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:营业执照副本、原资质证书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身份证。(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,原件备查)
(4)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,不论中标与否,均由投标人自负。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,一经售出,概不退还;
13.投标保证金:50000元(大写:伍万元整)或同等金额的投标保函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开标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、电汇、汇票、保函或转帐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,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 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。开户名称: 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,开户银行: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嵊州支行 ,帐号: 85090154740006384 。采用投标保函的,保函原件须于以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限前送达至招标代理公司,送达地址同招标公告第16条投标文件提交地点。
14.履约担保的形式:以银行保函、网上银行、电汇、汇票或转账形式提供。履约担保的金额:中标价的2%。于结算审计完成后14日内退还。
15.投标办法:经评审最低价。
16.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3年12月28 日14:30 时。
投标文件提交地点: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(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)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17.招标人联系人:吴女士 联系电话: 0575-86177277
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:余钿 联系电话:0575-83330176
18.其它要求:(1)招标开标时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。并随带投标文件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、投标保证金收据(以上文件均为原件),如投标人未携带以上资料,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。(2)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派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招标开标会议,则招标人视为已放弃投标。
招标人:浙江沉浸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 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:2023年1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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